台湾律师在大陆执业代理案件范围进一步扩大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7-10-30 16:13:42 | 来源: 新华社 |
资料图: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 中新社发 泱波 摄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30日应询介绍,司法部发布第136号部令和第176号公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取得大陆律师职业资格并获得大陆律师执业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大陆执业可代理涉台民事案件的范围将扩大至五大类237项。
针对有记者就司法部发布《关于修改<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提出问询,马晓光作上述介绍。他说,范围扩大是在2008年已开放的涉台婚姻、继承诉讼业务基础上,新增涉台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诉讼以及与上述案件相关的适用特殊程序案件。
马晓光表示,此项开放措施将为广大台湾法律界人士尤其是中青年法律从业者来大陆就业、兴业创造更好的发展机遇,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深化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保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 赵博)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
- 多维度数据见证变化 中国经济展现强大韧性和内生动力2025-01-10
- 灾难无情,同胞有爱!这一刻,14亿中华儿女的心始终相连2025-01-10
- 沈阳市举办在沈台港澳同胞迎新春联谊活动2025-01-10
- 福建2024年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侨案件3419件 办结涉台案件1072件2025-01-10
- 大陆市场红利助力首家两岸合资寿险公司20年来业绩斐然2025-01-10
- “蛇”来运转·杭台两岸年货节盛大启幕2025-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