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禁限用乐果等5种农药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7-07-27 10:01:28 | 来源: 农民日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哥本哈根修正案)》的相关要求,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近日,农业部决定对硫丹、溴甲烷、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等5种农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自2018年7月1日起,撤销含硫丹产品的农药登记证;自2019年3月26日起,禁止含硫丹产品在农业上使用。
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含溴甲烷产品的农药登记使用范围变更为“检疫熏蒸处理”,禁止含溴甲烷产品在农业上使用。
自2017年8月1日起,撤销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包括含上述3种农药有效成分的单剂、复配制剂,下同)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的农药登记,不再受理、批准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的农药登记申请;自2019年8月1日起,禁止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龙新)
新闻推荐
- 多维度数据见证变化 中国经济展现强大韧性和内生动力2025-01-10
- 灾难无情,同胞有爱!这一刻,14亿中华儿女的心始终相连2025-01-10
- 沈阳市举办在沈台港澳同胞迎新春联谊活动2025-01-10
- 福建2024年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侨案件3419件 办结涉台案件1072件2025-01-10
- 大陆市场红利助力首家两岸合资寿险公司20年来业绩斐然2025-01-10
- “蛇”来运转·杭台两岸年货节盛大启幕2025-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