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持续追杀国民党党产:明订检举者最高奖1亿
编辑: 李邵鹏 | 时间: 2016-09-06 10:23:07 | 来源: 中国台湾网 |
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发言人施锦芳(左)昨初试啼声,说明委员会通过的多项规定与结论,最引人瞩目的是检举奖金最高可达一亿元。主委顾立雄(右)则于一旁助阵。(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9月6日讯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5日举行首次委员会,通过“吹哨条款”,检举“不当党产”将视其重要性,最高可得一亿元(新台币,下同)奖金。
台当局“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主委”顾立雄昨由委员会发言人施锦芳陪同举行记者会。施锦芳表示,检举奖金以财产价值的百分之一为原则,参考当年德国的情况,订定1亿元的最高上限。
“委员会”还决定,于10月7日举行首场听证会,锁定中投与欣裕台公司,若认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未来它的员工经常支出与退休金,除合法取得的党费、政治献金、政党补助金外,将不得动支。
顾立雄指出,听证会前,中投与欣裕台尚未被认定为附随组织,但有被推定的可能,因此,中投与欣裕台应理解,其所动支的资金或财产处分属于禁止处分范围,未来可能失效。而其他有可能被认定为附随组织的妇联会等,未来也将举行听证会认定。
政党不当财产条例中规定,依法可动支的费用包含人事费等,国民党工的退休金是否包含在内?顾立雄说,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为支付职雇员薪资或受托管理人报酬、日常水电、电话费、书报费等所需开销,虽属于政党及其附随组织的必要开支,但“委员会”认为,这部分要由合法党产支出,不能将已经被推定不当取得的财产支付上述开销。
顾立雄表示,若政党要支付薪资或退休金,“委员会”认为,只能限于非不当党产部分,超过这范围则不属于正当理由。
对此,国民党主席洪秀柱抨击,法条中明订“履行法定义务”不在此限,民进党自己订的恶法还要违反,“不要逼人太甚”。
洪秀柱怒批,难道一切由顾立雄说了算?有这样鸭霸的“委员会”吗?“现在他连条文自己都不遵守,太不象话了!”她也酸顾立雄,现在怎么说就怎么说,他是“天皇老子”,到时候一定会有人反弹的。(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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