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四部委:个人发布求助信息的真实性由发布者负责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6-09-01 09:57:58 | 来源: 新华网 |
网络资料图:慈善法
为规范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维护捐赠人、受益人和慈善组织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民政部等四部委31日发布的《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的求助信息,其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
《办法》同时明确,当个人发布求助信息时,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
《办法》规定,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在提供公开募捐平台服务时,应当查验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和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得代为接受慈善捐赠财产。
当天,民政部还发布了《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对慈善组织的认定、公开募捐活动的开展等进行了规定。(新华社电)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
- 多维度数据见证变化 中国经济展现强大韧性和内生动力2025-01-10
- 灾难无情,同胞有爱!这一刻,14亿中华儿女的心始终相连2025-01-10
- 沈阳市举办在沈台港澳同胞迎新春联谊活动2025-01-10
- 福建2024年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侨案件3419件 办结涉台案件1072件2025-01-10
- 大陆市场红利助力首家两岸合资寿险公司20年来业绩斐然2025-01-10
- “蛇”来运转·杭台两岸年货节盛大启幕2025-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