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学者就海洋问题协调合作举行对话 中方阐述南海问题基本立场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6-06-23 09:56:27 | 来源: 海峡飞虹 |
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左)、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新军。
海峡飞虹报道(驻东京记者 李轶豪):近日,由中国南海研究院和日本笹川和平财团海洋政策研究所共同主办的“中日对话:东亚海洋问题的协调与合作”研讨会在日本东京举行。两国学者通过研讨,就未来中日在涉海问题上的协调与合作交换了看法。22日双方举行联合记者会,介绍了会议的成果。
在21日举行的闭门研讨会上,双方分别就海洋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管理、海洋安保与外交、合作框架目标等五个部分交换了意见,并在一些问题上达成共识。
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22日在记者会上说,双方学者共同认为,在东海问题上,当务之急是防止意外和危机发生。双方应探讨如何建立有效的危机管控机制,而这一机制能否建成取决于中日两国政治互信程度。“两国学者认为,建立有效的机制和双方都能接受的规则,取决于中日之间政治互信程度。因此,推进两国间政治互信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他说。
双方学者还就深化渔业和环保领域的合作达成一致。
在回答日本记者有关南海仲裁案提问时,吴士存强调,中菲南海争议的实质是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这两个问题都不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适用范畴,国际仲裁庭对南海问题没有管辖权。他说,中国政府早在2006年就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作出了排除性声明。此外,菲律宾的做法还违背了其当初同意以对话谈判解决争议的承诺。
吴士存还强调,南海问题不是简单的法律问题,中国政府不会接受来自西方并不了解亚洲事务的仲裁员作出的简单的所谓“裁决”。“南海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既涉及到地缘政治,中国和周边国家的关系,另外还有大国利益。涉及到领土(主权)、(海洋)划界、海洋管辖权、甚至海道管控的复杂争议,不是简单地几个仲裁员,清一色的来自于西方,对亚洲事务毫无了解的人能做出客观公正的裁决。所以最终是一个什么样的裁决决定,从中国的角度来看都无法执行。”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新军说,中国一直坚持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但以何种具体手段解决,中国享有选择的自由,这是受联合国宪章保障的权利。
日本笹川和平财团海洋政策研究所所长寺岛纮士对会议进行总结时说,双方通过对话增进了相互的理解,并一致认为今后也要定期举行类似磋商。“通过本次会议,双方一直认为加深了相互了解。了解了对方是基于什么样的框架和背景而进行的政策制定、实施以及相关研究。双方期待定期举行对话,进行进一步的磋商。”寺岛纮士说。
中国南海研究院代表团一行还将于24日在日本记者俱乐部举行记者会,向在日记者阐述中方学者相关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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