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个人买卖港股获利 三年内免征个税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4-11-17 16:39:23 | 来源: 人民日报 |
17日沪港通正式启动。此次沪港通试点,对内地个人买卖港股差价3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主要考虑沪港通尚处于启动试点阶段,为吸引内地个人赴港投资,推动沪港通的开展,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免税期限暂定3年。
免税政策主要包括: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买卖A股的差价暂免征收所得税;对QFII和RQFII取得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一并给予免税待遇;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香港市场单位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上交所上市A股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本报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李丽辉、许志峰、吴秋余)
新闻推荐
- 多维度数据见证变化 中国经济展现强大韧性和内生动力2025-01-10
- 灾难无情,同胞有爱!这一刻,14亿中华儿女的心始终相连2025-01-10
- 沈阳市举办在沈台港澳同胞迎新春联谊活动2025-01-10
- 福建2024年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侨案件3419件 办结涉台案件1072件2025-01-10
- 大陆市场红利助力首家两岸合资寿险公司20年来业绩斐然2025-01-10
- “蛇”来运转·杭台两岸年货节盛大启幕2025-01-10